代孕网小编分享岳塘区检促排期吃助孕察院办理的区监委移送第一案被告人李某获刑五年六个月相关信息,分别包括:
以下代孕网小编精选的岳塘区检促排期吃助孕察院办理的区监委移送第一案被告人李某获刑五年六个月
2019年3月4日
岳塘区法院依法对岳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该案系岳塘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周卫兵带头办理的岳塘区监察委成立以来采取立案调查的第一案。
经
查
2016年上半年,因被告人李某所住房屋属于湘潭市高新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开展的二桥北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征拆红线范围内,而根据湘潭市高新区征地补偿政策,被征拆家庭中有代孕5个月以上孕妇的,可通过“已孕待产”的名目获得相应的征拆补偿。
为达到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的目的,被告人李某伙同其妻子向某,通过找他人儿媳帮忙代替被告人李某的儿媳进行孕检,其后,将篡改后的《彩色超声报告单》提交给湘潭市高新区征地拆迁事务所,从而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261065.4元。
此外,作为湘潭市高新区新华村村委?o???????????会委员的被告人李某与该村村支部书记杨某、村委会主任殷某等人合谋商定向在该村村委会手中承揽项目的施工方索要工程款3%比例的管理费,此外施工方还需按照工程款7%的比例送给新华村村支两委成员作为“协调费”,此后先后收受郭某支付的“协调费”243370元。
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积极沟通协作,促进反腐力量融合,完成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转换,实现了“1+1>2”的改革效果。
本期编辑:郭扬